摘 要:学分登记管理,服务于教师培训,为教师培训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学分登记背景下的教师培训,以教师现有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水平为基础,以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和专业发展为目标,以学分登记为推动力,为教师的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平台,我们应加强调研,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开拓创新。本文基于长沙市2011—2014年度教师学分总量概况,对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情况作出了分析,并对此背景下教师培训工作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 中学教师;学分登记;教师培训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2011年,《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今后五年将对全国1000多万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2011年11月,湖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61号)。2012年2月,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函》(湘教继函〔2012〕4号),文件规定,凡取得教师资格、现在湖南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中学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以下统称为“中小学教师”),均属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对象。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五年周期内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准予结业。从2011年开始,长沙市启动了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并借此有力地推动了教师培训工作。笔者作为长沙市中学教师学分登记管理员,在此对相关工作作一总结性思考,以期助力于教师的培训事业。 一、本周期内前四年度教师学分总量概况 目前,长沙市共有23830位初、高中教师注册在省学分登记管理系统(其中初中教师14814人,高中教师9016人)。截至2014年,本学分登记周期(2011—2015)已经过去了四个年头,在长沙市中学教师中,本周期内已经达到360学分以上(含)的教师共有7939人,在288—359学分区段的教师共有6102人,在216—287学分区段的教师共有5053人,在144—215学分区段的教师共有2647人,在72—143学分区段的教师共有1300人,在72学分以下的教师共有789人(近年新入职的教师也统计在其中)。 长沙市中学教师2011—2014各年度人均学分数量如图1所示: 图1 截止至2014年度,长沙市中学教师中,各学分区段教师所占的比例分布如图2所示: 图2 截止至2014年度,长沙市初、高中各学科教师在各学分区段占本学科教师总数的比例如图3所示。 截止至2014年度,长沙市市直、各区县(市)中学教师在各学分区段占本辖区教师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二、对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情况的分析 1. 教师对继续教育培训日益重视,参培积极性不断提高 综合分析2011—2014各年度的教师人均学分数据(图1)可以看出,从整体来说,,教师每年度的人均学分逐年增加。2011年度,教师的培训学分都普遍较低(人均45.9分),甚至很多教师都只有校本研修的学分。但在随后的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教师每年度的人均学分上升十分明显,尤其是在2012年、2013年度增加显著。统计学理论指出,数量的变化是物质内部变化的的外显指标。由此可以反映,随着学分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教师对继续教育培训越来越重视,积极性越来越高。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并不是所有教师都很重视参加培训学习,至今仍然有一部分教师的学分偏低,他们平时很少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甚至个别教师对继续教育培训和学分登记还有抵触情绪。 2. 长沙市中学教师培训的整体规划基本合理 从长沙市中学教师中各学分区段教师所占的比例图(图2)和长沙市初、高中各学科教师在各学分区段占本学科教师总数的比例图(图3)数据来看,长沙市的初、高中各学科教师在相同的学分区段所占本学科教师的比例基本一致。在大于360学分区段(含)中,该比例基本上在35%左右;在288—359学分区段,该比例基本在25%左右;在216—287学分区段中,该比例基本在20%左右。但是应当看到,从整体来说,教师学分偏低,低于288学分的教师占教师总量的41%,这些教师要在本周期的最后一年内达成本周期的学分目标还有比较长的路要走;此外,极少数学科的教师参加培训的机会也相对偏少。因此,我们本周期内的教师培训还有比较大的努力空间。 3. 各区县(市)教师培训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综合分析长沙市市直、各区县(市)中学教师在各学分区段占本辖区教师的比例数据表,长沙市各区县(市)在各学分区段的教师占本辖区的教师比例基本一致,都有30%左右的教师已经达到或超过了360学分,约20~30%左右的教师位于288—359学分区段。但是也应当看到,各区县(市)存在一定的不平衡现象,造成这种不平衡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在学分登记过程中,对可允许登记学分的培训项目尺度把握不尽一致,对有关项目认定的学分数量存在差异;二是不同区县(市)对教师培训的组织力度也不尽相同。 三、对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背景下教师培训工作的思考 1. 各市(州)、各区县(市)对教师培训工作应有周期性的统筹规划 纵观我国现行的教师培训,很多地区都是行政任务式的培训,缺乏统筹安排和系统管理。但是,随着学分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在每一个培训周期内,每一位教师必须完成不少于360学分(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因地制宜,对教师培训进行统筹安排。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应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和指导下,既有长远计划,也有短期规划,既要能为教师们创造培训学习机会,满足教师的培训学分需求,又要避免盲目培训、重复培训,避免简单地为学分而培训。在周期培训计划的安排中,应该具体落实到年度培训计划,比较均衡地分布,切忌杂乱计划,也忌前松后紧,否则教师们会手足无措,甚至无法完成学分目标,影响参加培训学习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