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构建高等职业教育重点领域“3
2022-01-28 | 所属栏目:来稿选登 | 点击:次
本文作者:丁红莲 发表期数:现代职业教育 2022年1期 本文字数:2670 [摘 要] 伴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迅猛发展,内控风险防范力度需要同步加强。为了从源头上防范风险,有效地提高教育领域风险防控能力,需要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控工作体系,从而构建起高等职业教育重点领域“3-3-10”模式的风险防范机制,搭建起融合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的“3-3-10”模式内控风险监控平台,智能化地做到内部流程管控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關 键 词] 高等职业教育;“3-3-10”模式;风险;管理;防控;机制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2)01-0124-03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猛,而伴随迅猛发展的同时必然会同步出现各种各样的风险。为防范风险,需要加大管理力度,通过规范管理、有效控制、追责问责、防范风险等多种形式,切实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一、概念的界定 1.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职业教育是指对受教育者实施可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必需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我国职业教育存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 2.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高等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是教育发展中的一种类型,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培养人才的使命,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高层次教育。 3.风险。风险指遇到破坏或损失的机会或危险。就是指某种特定的危险事件(事故或意外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产生的后果的组合。风险是由两个因素共同作用组合而成的:一是该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即危险概率;二是该危险事件发生后所产生的后果。 4.风险防范机制。为消除或减少风险,化险为夷甚至转害为利,而制订的策略、计划、方案、组织制度等。 5.高等职业教育内部风险控制的重点领域。单位整体层面包括组织架构、学校治理、发展规划、关键岗位与人员、会计与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层面包括预决算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干部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履职待遇等重点且关键的业务领域。 6.高等职业教育内部风险控制应覆盖的重点环节。一是制度制订环节。强化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监管规定等要求。二是决策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加强对决策事项的合法合规的论证把关,避免流程合规而内容违规,保障决策依法合规。三是运营管理环节。严格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运营管理过程中照章办事、按章操作。 二、识别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常见风险 1.风险管理是院校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与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成本收获最大的安全保障。 首先,风险管理必须识别风险。风险识别是确定何种风险可能会对院校产生影响,最重要的是量化不确定性的程度和每个风险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 其次,风险管理要着眼于风险控制,通常采用积极的措施来控制风险。通过降低其损失发生的概率,缩小其损失程度来达到控制目的。控制风险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编制多个备选的方案,最大限度地对院校所面临的风险做好充分的准备。当风险发生后,按照预先的方案实施,可将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最后,风险管理要学会规避风险。在既定目标不变的情况下,改变方案的实施路径,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因素。例如设立现代激励机制、培训方案、做好人才备份工作等,可以降低教职员工流失的风险。 2.根据高等职业教育高校的实际情况,常见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发展规划风险。因在战略发展规划决策的制订和实施方面出现失误,或因未能及时随着国际国内外环境、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改革等的改变而及时做出适当的调整,从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第二类是监督监管风险。因管理流程和制度的原因,造成对各项活动的监督监管不到位,可能存在营私舞弊和腐败等方面的风险。 第三类是业务管理风险。在业务管理过程中,由于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变动性缺失研判或预判有误,对外部环境的认知能力和适应能力的有限性,从而导致业务管理失败或使业务管理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第四类是财务管理风险。主要指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运营与处置等方面的风险。 第五类是法律风险。在教育教学管理运行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的内容在法律条款上存在缺陷或不完善之处,从而引发法律纠纷甚至导致无法正常履约等面临的风险。 三、构建“3-3-10”模式的风险防范机制 构建“3-3-10”模式的风险防范机制,意在统筹协调全面风险管理、内控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合规管理、审计监察、纪检监察等各类核心与关键岗位工作职责,建立打造以防范风险的管理为导向,以内控管理、质量管理、合规管理为核心,开发具有通用性的协同高效的大监督体系的风险防范机制,以确保内控风险防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建立起一整套合理、合法、合规的管理运行机制,以保障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持续运行、定期更新和不断优化,具体的风险防范机制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