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素苹 叶学文 本文字数:2547
[摘 要] 武汉市是中国教育发展强市,其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发达,但学前教育发展较薄弱,突出表现在教育理念落后,师资不稳且水平较低,教育市场管理混乱。要走出学前教育发展困境,必须加强政府统筹与监控,规范办园行为,提高教师能力等。
[关 键 词] 武汉市;学前教育;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 G61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36-0024-02
武汉市地处中国中部,是中国教育发展强市,其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发达,但学前教育发展相对薄弱。尽管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第三个行动计划正在进行中),武汉市的学前教育规模增幅较大,学前教育资源得到大幅度扩充,学前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亟待解决。
一、武汉市学前教育现状
武汉市围绕扩大普惠性资源、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等四项试点任务,积极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工作。2014年、2017年先后颁布《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3号)《武汉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4号),形成了我市教育法规制度建设的系列成果。修改完善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将起配点从15万方下降到12万方,扩大住宅区配套学前教育资源[1]。2011年以来,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50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60所,惠及幼儿14.71万个。到2016年底,武汉市共有1303所幼儿园,在园儿童人数28.41万人,专任教师1.78万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88.95%,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65.88%,省、市级示范幼儿园103所。而这组数据在2017年底又有了新变化。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391所,在园幼儿30.21万人,教职工4.11万人;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9.11%,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3.14%,“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武汉市从2010年至2016年,专任教师从不足9000人增加到1.78万人,增幅达98%。而“十三五”期间,我市3~14周岁学龄人口规模将持续增长,到2020年,学前教育入园规模预计将突破12.5万,在校幼儿规模将达到35.4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所占比例达80%以上[2]。
二、武汉市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困境
学前教育仍是武汉市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学前教育目前的规模、质量、资源供给、师资水平等均与发达城市差距较大,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和國家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不相匹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学前教育仍处于补齐短板的关键期[3]。
(一)教育理念相对落后
武汉市的学前教育理念和课程理念与发达城市尚有一定差距。目前国际上多受到蒙台梭利教学法、瑞吉欧方案等的影响,在“以幼儿为本”的理念下,通过主题活动、游戏活动及一日生活,渗透各领域的知识、技能的学习,,逐步帮助幼儿进行经验的积累以及科学思维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养成。武汉市幼儿园的公办幼儿园在教育理念上也与国内外的发达城市基本保持一致,部分幼儿园也在改变课程模式,逐步实施主题课程、综合课程,更加重视游戏活动对幼儿发展的价值。但也有相当的公办幼儿园仍然以分科教学为主,中规中矩开展五大领域的活动。而民办幼儿园的“小学化”倾向则一直是制约学前教育发展和幼儿发展的瓶颈,多年来的治理、调整并未取得实质性的转变和理想效果,课程实施“表里不一”的现象依然存在。教育理念的相对滞后,成为制约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障碍。
(二)师资不稳且水平较低
武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使幼儿教师数量显著增加,教师学历层次明显提高。但是,在关系教师个人职业发展的待遇、编制、职称等体制机制尚未完善,资源供给和分配制度尚不健全,教师培养机制尚待优化的情况下,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不够,工作动力不足,幼儿教师岗位吸引力不足,教师流动性较大,优秀的幼儿教师流失严重,造成师资不稳的局面。
此外,目前武汉市幼儿园教师仍以专科学历为主,全日制本科院校输送的师资非常有限,甚至还有相当数量的中专学历。教师的入职门槛和准入机制不够严格,很多民办幼儿园的教师还不能做到“持证上岗”,部分没有学前教育专业学习背景但通过了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进入幼师队伍,影响到教师队伍整体专业素质和可持续发展。由于教师的学历层次及专业知识水平有限,难以满足高质量学前教育对教师的要求,在教育教学上难以保证主题活动的有效实施,尤其是教师在活动内容整合、活动目标达成、活动实施策略选择、教育机智、对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活动效果,影响幼儿教育整体保教质量。
(三)教育市场管理水平不高
1.由于我国学前教育法治化建设薄弱,加上政策规范管理不到位,使学前教育市场管理无序甚至混乱,尤其是民办园和0~3岁早教机构的管理和监测混乱。就3~6岁阶段的学前教育而言,近些年我们出台了一系列学前教育相关的法规、政策、标准,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我国至今尚没有专门制定学前教育法,导致学前教育立法在国家教育立法中处于空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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