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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综合

作者:张宏亮 金海 骆作颢 郭群 李恒杰 本文字数:2631
  [摘           要]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重要抓手,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准,也是进一步提高人才质量的依据。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为例,通过实例介绍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综合评级方法,以期为相关专业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提供参考。
  [关    键   词]  工程教育;评价机制;评价方法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28-0234-03
   2016年6月2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国际工程联盟大会上,经过《华盛顿协议》组织的闭门会议,全体正式成员集体表决,全票通过了中国的转正申请。至此,我国成为《华盛顿协议》第18个正式成员,这是载入中国高等教育史册的日子。近年来,我国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和受理的高校数量都有了快速增加,凸显了越来越多高校对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重视。下图是近5年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受理数和通过数变化情况,2019年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受理了688个专业,预计最后通过认证专业的数量在400+。
  2015—2019年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受理及通过专业数量我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8年提交了工程认证申请并被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受理,目前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自评报告撰写与支撑材料准备工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将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契机,坚决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成果导向的教育取向,持续改进质量文化,探索构建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产学研联动,适应新经济与新发展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了实现上述专业建设目标,以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为手段,定期对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并用于后续人才培养的持续改进,是证明专业人才培养是否达到工程认证标准的重要手段。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养[1]。工程认证通用标准制定了12条毕业要求,涵盖工程知识、问题分析、设计/开发解决方案、研究、使用现代工具、工程与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职业规范、个人和团队、沟通、项目管理和终生学习12个方面。其中前5条是对毕业生在毕业时应具备的技术能力要求,后7条则是相关非技术能力要求。工程认证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明确、公开、可衡量,其中可衡量是指学生在本科阶段通过学习获得的毕业要求所描述的能力是可落实、可评价的。为评估我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工程教育质量能否满足既定的毕业要求,依据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下发的《工程教育认证新标准》,结合我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特色和生源特点,建立了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成立了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构,制定了具体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综合评价方法,按照评价制度制定了系统的学年评价计划。
   一、评价机构
   为了保证本专业毕业生经过各教学环节的培养后,具备毕业要求中所列的能力,我校构建了由学校、学院两级管理组成的教学质量闭环监控的过程和保障系统。在学院一级建立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建设指导与咨询委员会”,这是学院对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该委员会下辖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小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小组”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三个小组。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小组”的职能是根据培养目标合理制定和分解毕业要求指标点;设立和调整课程体系,确定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支撑的关联矩阵;根据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反馈结果,修订培养计划。“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小组”的职能是根据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支撑的关联矩阵,制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办法;根据教师持续改进反馈意见,修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办法。“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的职能是制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计划;下发达成情况评价任务,确定数据来源,复查评价实施过程,收集评价结果,分析数据并撰写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报告;就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开展问卷调查。
   二、评价过程
   本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评价由两个层面的评价组成:(1)以评价机构为主的专业评价;(2)以教师为主的课程评价。专业评价和课程评价均由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两个评价机制构成,每个评价机制又分别对应有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课程达成情况评价、毕业要求达成评价三个评价环节。
   (一)直接评价
   直接评价是通过直接观察或检查成效来评价毕业要求及分解指标点的达成情况,為了使评价结果能真实反映学生能力的达成情况,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课程达成情况评价、毕业要求达成评价三个评价环节中会综合采用考核成绩评价法、教师评分表评价法。考核成绩评价法由老师根据学生作业或试题答题情况,参照作业或试卷的评分标准给出相应得分,并按照作业或试题对应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进行统计。教师评分表评价法由老师根据评分表,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设计报告、大作业、答辩表现、完成情况等通过满意程度给出各指标点量化分数。
   按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正在执行的2015版培养方案,本专业学生在进入第三学年时将进行专业分流,学生将被分流到“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和“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两个方向。不同方向的学生,其专业课程设置不同,但每个专业的总学分是相同的。按照工程教育理念,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应该是对全体学生能力的评价。为了能使不同专业方向学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做实质等效,本专业在确定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时,将两个专业方向按能力进行划分,进行了实质等效分配支撑,具体见后续实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