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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组合作学习的反思

孙雯
《高中数学新课程标准》指出,教师应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有个性地学习,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品质和学习习惯。
现“小组合作学习”已经成为新课标理念下的一项重要教学组织形式,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小组合作学习方式的实施存在着误区:
①小组合作活动流于形式,缺乏实质的合作。教师为追求学习方式的多样化,不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和学生实际盲目地采用小组合作学习方式。
②合作人员搭配不合理,责任扩散和"搭车"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让不同特质、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③学生社交技能欠缺,之间缺乏沟通和深层次的交流,合作效率低下,结果是优等生的想法代替了小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和想法,差生成了陪衬。
④教师课前对合作学习的目的、时机及过程没有认真设计,也有教师在合作学习中只是按照预定的设计,把学生往教学框架里赶。
⑤合作时间给予不足。在小组合作学习时,往往是教师呈现问题后未留给学生片刻思考的时间就宣布“合作学习开始”,不到几分钟就叫“合作学习停止”。这时,有的小组还未真正进入合作学习主题,有的小组才刚刚开始。这样的小组合作学习不但达不到合作学习的目的,而且很容易挫伤学生合作学习的热情,养成敷衍了事的不良习惯,下次开展合作活动学生也懒得配合了。
⑥表面上的“假热闹”,实际上“活而无序”。课堂秩序混乱,学生发言七嘴八舌,听不清究竟谁的思维不严密,谁的思维缺少条理性。教师对小组学习缺乏必要的计划、调控等组织技能,指导作用没有跟上,当学生和小组面临问题时,教师无法对一些问题进行辨别、分析并对学生们进行帮助。
⑦评价体系没有跟上,三重三轻突出,小组合作名存实亡。小组代表或个别优等生的发言多数一听就知不是代表本组意见,而是代表个人意见。合作学习结果变为:重个体评价轻小组评价;重学习成果评价轻合作意识、合作方法、合作技能评价;重课堂随机评价轻定期评价等。
我们应明确,合作学习这只是有效学习方式中的一种,教学中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等合理的选择教学行为和学习方式,要避免“将所有的原料配料放入合作学习之盘”。教师需关注学情,提前建立评价建体系,挖掘合作点,顺学而导,使学生掌握技能会合作,同时应提供充裕的合作学习时间,激活内因真正促发展。
作者单位:甘肃省兰州市兰炼二中